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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鐵公司各項業務及活動推展宣傳」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5/07/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度臺鐵公司各項業務及活動推展宣傳」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4,000,000元,開標時間115/07/16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16 14: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5年度臺鐵公司各項業務及活動推展宣傳」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A.15.24
供應處
115/07/02
115/07/16 14:00
115/07/16 15:00
4,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其他得履行本採購案之法人、機構、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設定登記證明:持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所營事業項目需含有政府立案之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或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40)。(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規定,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 (請詳採購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