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國定古蹟臺北機廠組立工場再利用(第一階段)工程工作報告書委託專業服務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於 115/07/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定古蹟臺北機廠組立工場再利用(第一階段)工程工作報告書委託專業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000,000元,開標時間115/07/15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14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國定古蹟臺北機廠組立工場再利用(第一階段)工程工作報告書委託專業服務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A.25.100.6
行政室
115/07/09
115/07/14 17:00
115/07/15 14:00
3,000,000元
是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免付費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共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除標單及共同投標協議書外,應分別附具。 1.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大專院校或院校內學術單位。 2.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為公立大專院校或其校內學術單位或公立機構,免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及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惟公立大專院校或其校內學術單位或公立機構須檢具由該學校或該機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對外公函。 【特定資格】倘為共同投標廠商,僅需任一成員符合資格。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國定古蹟工作報告書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該主持人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應檢附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