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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演藝廳表演廳混音設備汰換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文化局 於 115/07/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員林演藝廳表演廳混音設備汰換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867,980元,開標時間115/07/2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23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員林演藝廳表演廳混音設備汰換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3.76.47.24
彰南演藝科
115/07/10
115/07/23 08:30
115/07/23 09:30
1,867,980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P.18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詳投標須知P.18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含押標金單據)。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6.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7.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8.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9.當次公告序號之領標證明。 10.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11.標單(含投標標價清單),請裝入價格封內並彌封,未彌封者視為不合格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