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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園區安平再生水高階處理等設施擴建統包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於 115/07/1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南園區安平再生水高階處理等設施擴建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35,000,000元,開標時間115/07/21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2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臺南園區安平再生水高階處理等設施擴建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A.42.3
營建組/秘書室
115/07/13
115/07/20 17:00
115/07/21 09:30
235,000,000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臺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無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允許廠商以單獨投標或異業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投標資格分別說明如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單獨投標資格:應具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1-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資格。 (二)異業共同投標資格: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可包含有(1-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1-1)甲等綜合營造業、(1-6)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1-9)專業技師事務所或(1-10)工程技術顧問業,共同投標廠商需推舉成員之一為代表廠商,得標後由代表廠商與機關簽約,代表廠商成員應為前述(1-1)或(1-2)類業別,若(1-1)為代表廠商,「營造業法」第 22 條,綜合營造業應結合依法具有規劃、設計資格者,始得以統包方式承攬。非代表廠商可為前述所列業別廠商組合而成。共同投標廠商成員數不得超過3家,並須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三)綜上,資格即須符合(1-2)或(1-1)+(1-9或1-10)或(1-1)+(1-9或1-10)+(1-6)或(1-2)+(1-6或1-9或1-10)或(1-1)+(1-2)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