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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豐濱鄉新社地區一般排水護岸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5/07/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度豐濱鄉新社地區一般排水護岸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290,090元,開標時間115/07/28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28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5年度豐濱鄉新社地區一般排水護岸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3.76.55
建設處
115/07/15
115/07/28 09:00
115/07/28 09:30
1,290,09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2階 段開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查、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2).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
2.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
3.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4.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
5.信用證明。
6.切結書1。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9.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證明之原住民廠商資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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