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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6年度中一至十機鍋爐出灰設備經常維護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於 115/07/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116年度中一至十機鍋爐出灰設備經常維護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7,850,000元,開標時間115/07/22 13: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22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5-116年度中一至十機鍋爐出灰設備經常維護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115/07/16
115/07/22 09:00
115/07/22 13:30
17,85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機械工程業(E604)者。廠商須具有承作臥式泵(幫浦)、機械軸封安裝、灰漿管安裝及拆卸之能力,並須於投標時提供曾完成前述工作類似之承作能力証明文件(如:經採購機關(構)核章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及實作數量計算書等)供審查。餘詳工作規範第八條(六)。投標時廠商之資格文件如以中文以外語文書寫,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須附「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施工架組配作業」、「有機溶劑作業主管」教育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詳工作規範第八條(四)。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須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及合格的回訓紀錄證明影本文件,詳工作規範第八條(五)。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須檢附灑水車外觀照片、行照、保險證、車輛定期檢驗合格證明與合格駕駛人駕照影本供審查,餘詳工作規範第七條(七)。決標後使用前若同等品須附型錄及圖面,並說明同等品、廠牌、功能、效益、尺寸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並以螢光筆標註,以供審查。餘詳工作規範第七條(十六)、(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六)。決標後有履約人力、資格規範,餘詳工作規範第八條有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