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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廠區永久道路排水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於 115/07/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廠區永久道路排水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1,950,000,000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廠區永久道路排水工程
3.13.32.15.8
115/07/17
115/07/17 - 115/07/24
是
本案包含[基本資格(如下)]及[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 (A)我國廠商應檢附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至少包括 「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b我國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c我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d納稅證明。 e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 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前項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本公司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廠商應檢附文件: a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應自行提示業務內容與前述(A).a所列營業項目之相關性。 b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c我國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d投標時無需檢附公會會員證。(詳一般規定第(I)點) e投標廠商須自以下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