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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廠E區油槽油氣回收裝置設備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5/07/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廠E區油槽油氣回收裝置設備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80,061,785元,開標時間115/07/24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桃廠E區油槽油氣回收裝置設備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3.13.50
採購處
115/07/17
115/07/23 17:00
115/07/24 11:00
480,061,785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4.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承攬並完成石化廠或煉油廠活性碳方式(含洗滌吸收)或薄膜吸脫附方式之油氣回收設備,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9,0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8,000萬元。須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供審,若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無法顯示前述工程者,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程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程之工程內容及範圍等。)
備註: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以中文(正體)以外之語文書寫者,除另有規定外,應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之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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