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MTA-D-08-01-11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道路邊溝樺加沙風災復建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於 115/07/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MTA-D-08-01-11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道路邊溝樺加沙風災復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8,511,718元,開標時間115/07/3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30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MTA-D-08-01-11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道路邊溝樺加沙風災復建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5.57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115/07/20
115/07/30 09:00
115/07/30 10:00
18,511,718元
是
01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書。 (3)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 (註: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 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 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1.電子領標廠商需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2.餘證明文件如招標文件「廠商資格審查表」請逐一查對,以免疏漏。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