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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崁溪斷面03至斷面08-1護岸改善工程(第二期)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於 115/08/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南崁溪斷面03至斷面08-1護岸改善工程(第二期)」,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68,129,584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南崁溪斷面03至斷面08-1護岸改善工程(第二期)
3.80.25
115/08/03
115/08/03 - 115/08/07
是
(一)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文件:
1.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7.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含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8.電子領標憑據
9.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標價清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
10.工程計畫書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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