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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至118年第三航廈及能源中心配電系統維護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5/08/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6至118年第三航廈及能源中心配電系統維護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150,000,000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116至118年第三航廈及能源中心配電系統維護契約
3.15.85
115/08/12
115/08/12 - 115/08/17
是
一、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營業項目類別證明(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 (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應提出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相當於驗收合格之文件,前述文件載明標的名稱、履約期間及金額: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電力)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另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臺幣6,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新臺幣1億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