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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流設施工程(新海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於 115/08/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流設施工程(新海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流設施工程(新海站)
3.82.25
115/08/17
115/08/17 - 115/08/21
是
本採購案因包含新海站紓流相關土建、管渠、井體、閘閥、機電、儀控及附屬設施等工程,准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資格規定如下: 一、第1資格為: 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二、第2資格為: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1CMS 以上抽水機組製 造、供應或承做者) 三、其他共同規定事項: 1.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2.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