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臺北港資訊機房空調系統改善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於 115/09/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北港資訊機房空調系統改善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15,000,000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臺北港資訊機房空調系統改善案
3.15.86.1
115/09/11
115/09/11 - 115/09/15
是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行號: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需包括「E601010電器承裝業」及「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 (2-1)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2-2)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4)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