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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鄉第20屆鄉長、第23屆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選舉票及選舉公報印製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於 115/09/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吉安鄉第20屆鄉長、第23屆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選舉票及選舉公報印製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008,000元,開標時間115/09/2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9/23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吉安鄉第20屆鄉長、第23屆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選舉票及選舉公報印製採購案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3.76.55.55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行政室
115/09/18
115/09/23 09:00
115/09/23 10:00
1,008,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頒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表碼之C7(印刷及其輔助業)中類或J3(出版事業)中類相關業務,以及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公司之所營事業,應依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細類代碼及業務別填寫,但不得僅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細類代碼及業務別),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0條。 (三)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若為原住民廠商,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非原住民廠商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