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偵查第八大隊新駐地修繕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於 115/09/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偵查第八大隊新駐地修繕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109,832,590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偵查第八大隊新駐地修繕統包工程
3.1.1.2
115/09/30
115/09/30 - 115/10/06
是
(一)廠商投標之組成方式:
1.我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2.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
3.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組合需具足下述全部資格。
(1) 甲等綜合營造業。
(2) 建築師事務所。
(3)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4) 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廠商得標後本工程之空調設備工程應委由領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之「冷凍空調業」承做,並將分包情形送本局備查。
(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單獨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投標廠商之成員,但符合共同投標辦法第7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共同投標廠商不得有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形。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