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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低壓用戶用電裝置定期檢驗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於 115/10/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度低壓用戶用電裝置定期檢驗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435,416元,開標時間115/10/06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10/0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5年度低壓用戶用電裝置定期檢驗工作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3.13.31.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總務組
115/10/01
115/10/05 17:00
115/10/06 14:00
9,435,416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技師及當年電機技師公會核發之會 員證明」或「依電業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登記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當年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另投標廠商若為合格設備檢驗維護業,該登記執照之維護範圍不得與本採購之履約範圍重疊。 5.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