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桃園市立醫院醫療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於 115/10/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市立醫院醫療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462,637,176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桃園市立醫院醫療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3.80.14
115/10/29
115/10/29 - 115/11/02
是
一、基本資格:(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為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參與投標廠商,上限為2家,代表廠商須為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廠商須為工程技術顧問業。1.建築師事務所:a.建築師證書。b.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c.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2.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b.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內,科別:土木或結構)。c.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之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1)營業稅繳稅證明(2)所得稅(3)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納稅證明」服務,下載納稅資料並完成列印附於投標文件中,內容須含「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供機關於開標現場驗證。(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四)其它文件詳如投標須知。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實績:1.投標廠商應檢附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完成履約國內公立或私立醫院新建工程(不含整修工程或醫護宿舍工程)之規劃或設計或監造工作實績。2.參與投標之建築師事務所應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具備國內單一醫院工程200床以上,或國內醫院工程累計。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