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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第C711標豐勢交流道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於 106/05/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第C711標豐勢交流道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866,861,721元 ,開標時間106/06/0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01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第C711標豐勢交流道工程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3.15.12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106/05/26
106/06/01 09:30
106/06/01 10:00
2,866,861,721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如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特定資格: 1.財力資格(下列任一):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0。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財務報表者,應檢附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2。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2.工程實績: 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之橋梁工程金額應符合下列任一款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之2/5。 (2)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 三、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