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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第C711標豐勢交流道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於 106/05/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第C711標豐勢交流道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866,861,721元 ,開標時間106/06/0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01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第C711標豐勢交流道工程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3.15.12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106/05/26
106/06/01 09:30
106/06/01 10:00
2,866,861,721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05/02)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03/27)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如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特定資格:
1.財力資格(下列任一):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0。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財務報表者,應檢附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2。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2.工程實績:
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之橋梁工程金額應符合下列任一款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之2/5。
(2)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
三、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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