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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智慧學校數位學堂計畫平板與充電車採購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於 107/07/0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度智慧學校數位學堂計畫平板與充電車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1,694,000元 ,開標時間107/07/12 08: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7/11 12: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107年度智慧學校數位學堂計畫平板與充電車採購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3.80.8.52
總務處
107/07/04
107/07/11 12:00
107/07/12 08:30
11,694,000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文件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6條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之規定)。 (三)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屬行號時,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電腦、週邊設備」;「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或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或具有履約此案能力之殷實廠商可承攬」。 (五)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本案「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4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六)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