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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公共住宅統包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市政府 於 107/12/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公共住宅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222,216,823元 ,開標時間107/12/18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12/18 11: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公共住宅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21 - 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3.79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107/12/07
107/12/18 11:00
107/12/18 14:00
1,222,216,823元
是
03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1/2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12/28)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12/20)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12/1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10/29)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08/08)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07/04)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04/2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02/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基本資格
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
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2.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3.甲等以上電器承裝業、4.建築師事務所、5.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請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一)款第(16)目)。
※允許共同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貳、第肆及第伍節規定),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5家為上限,惟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此外第13點第(一)款第(16)目所規定之其他業類廠商,其所占契約金額比例不得小於總工程經費(不含統包設計服務費)之3%。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以代表廠商為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台幣101,851,401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可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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