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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公共住宅統包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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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公共住宅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1 - 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
機關代碼 | 3.79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 |
單位名稱 |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1/21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2/12 11:00 |
開標時間 | 108/02/12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271,481,408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更正序號 |
05
前一版公告日(107/12/28)
前一版公告日(107/12/20)
前一版公告日(107/12/17)
前一版公告日(107/12/07)
前一版公告日(107/10/29)
前一版公告日(107/08/08)
前一版公告日(107/07/04)
前一版公告日(107/04/27)
前一版公告日(1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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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 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2.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3.甲等以上電器承裝業、4.建築師事務所、5.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請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一)款第(16)目)。 ※允許共同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貳、第肆及第伍節規定),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5家為上限,惟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此外第13點第(一)款第(16)目所規定之其他業類廠商,其所占契約金額比例不得小於總工程經費(不含統包設計服務費)之3%。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以代表廠商為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台幣105,956,784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可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