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汰換後龍、綠島、恆春及西港VOR/DME設備採購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汰換後龍、綠島、恆春及西港VOR/DME設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
機關代碼 | 3.15.6.50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單位名稱 | 供應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4/0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4/22 17:00 |
開標時間 | 108/04/23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7,60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8/04/24)
前一版公告日(108/03/22)
前一版公告日(108/02/25)
前一版公告日(108/01/22)
前一版公告日(108/01/14)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者(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三)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二、 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 (一)外國廠商投標應檢附之資格文件與64點國內廠商應檢附之資格文件規定相同。 (二)外國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稅證明、信用證明),倘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文件代之。 (三)外文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