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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館配水池改建暨共構多目標綜合大樓新建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市政府 於 109/05/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公館配水池改建暨共構多目標綜合大樓新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067,000,000元 ,開標時間109/06/16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6/16 11: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公館配水池改建暨共構多目標綜合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79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109/05/20
109/06/16 11:00
109/06/16 14:00
5,067,000,000元
是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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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6/18)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4/16)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2/20)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11/15)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2)允許上限3家廠商共同投標,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不得少於60%。(3)僅允許「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異業共同投標,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惟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可具有2項以上業種資格,一家廠商同時具備3項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2.特定資格:
以代表廠商為準(甲等綜合營造業)「具有相當財力者」,其內容合於下?規定者(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3億1,600萬。(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應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或最近一??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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