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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1線花蓮大橋改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於 110/07/0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11線花蓮大橋改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47,898,604元 ,開標時間110/07/2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7/19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台11線花蓮大橋改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5.25.4
花蓮工務段
110/07/06
110/07/19 17:00
110/07/20 10:00
47,898,604元
否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廠商資格(1)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或結構等工程顧問業(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為本國(地方)土木技師公會會員;技術顧問公司為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3)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4)需有特殊橋梁如懸臂、支撐先進、鋼箱型梁及逐跨架設工法等其中之一工程規劃設計或監造經驗。2.人員資格:依契約規定辦理3.其餘詳如投標須知第82條。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