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台11線花蓮大橋改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台11線花蓮大橋改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15.25.4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單位名稱 花蓮工務段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7/22
截止收件日期 110/08/02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3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47,898,604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7/23)
前一版公告日(110/07/21)
前一版公告日(110/07/06)
前一版公告日(110/06/2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廠商資格(1)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或結構等工程顧問業(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為本國(地方)土木技師公會會員;技術顧問公司為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3)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4)需有特殊橋梁如懸臂、支撐先進、鋼箱型梁及逐跨架設工法等其中之一工程規劃設計或監造經驗。2.人員資格:依契約規定辦理3.其餘詳如投標須知第82條。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