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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銷售點端末設備(可移動型刷卡機)含安裝-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POS銷售點端末設備(可移動型刷卡機)含安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機關代碼 3.13.50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7/20
截止收件日期 110/08/05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6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8/11)
前一版公告日(110/07/06)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廠商必須為「POS 銷售點端末設備」(可移動型刷卡機) (以下簡稱"本案設備"或"EDC")之「生產 者或供應商(含其在台分公司或代理商或其授權代 理商)」,代理商或其授權代理商並應具備原廠銷 售授權書,代理銷售該項設備及零配件,投標時須 附證明文件供審。
(2.)廠商投標時若無法提供前述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 商應提供書面承諾書(如規範【附件一-1】),承諾 於決標次日起 7 個日曆天內將前述原廠銷售授權書送達本公司。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需在北、中、南、東部地區設有維護工程部門或服務處所,並以書面述明工程部門或服務處所名 稱、地址、電話、人員配置名單、專長等資料或書 面承諾(如規範【附件一-2】)承諾書需於決標次日 起 30 個日曆天內完成建立上述維修服務處所及提 供相關證明文件。
下接附加說明欄位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