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興一至四機加熱器及除氧器經常維護及大修工作-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興一至四機加熱器及除氧器經常維護及大修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機關代碼 3.13.31.40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6/20
截止收件日期 111/07/01 08:30
開標時間 111/07/01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770,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2/08/15)
前一版公告日(112/07/18)
前一版公告日(111/07/08)
前一版公告日(111/06/17)
前一版公告日(110/08/04)
前一版公告日(110/07/16)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
(一)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廠商,其營業項目有機械安裝者,詳如投標須知66條。
(二) 投標廠商投標時需於投標文件檢附曾完成「火力或核能電廠飼水加熱器檢修工作」類似之證明文件。
註:1.得標廠商(以下簡稱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出相關證照技術人員證明文件正本供甲方核查,每逾期1日曆天罰款新台幣兩千元整,如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仍未提出或文件未經甲方審查合格,甲方得終止或解除契約,餘詳本條款(壹)、七、(九)規定。
2.乙方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出3台高壓清洗機供甲方現場檢驗(含出口壓力)。
  
詳細規定請詳特訂條款(壹)第三條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之規定。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